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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火焰蓝’”安康消防授旗训词三周年风采摄影绘画大赛
   开放时间: 2021-10-25至2021-11-19
   活动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解放路23号
   收费信息:免费
活动详情

“我与‘火焰蓝’”安康消防授旗训词三周年风采摄影绘画大赛征稿通知


为纪念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三周年,全面展现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三年来的深刻变化和工作成绩,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消防救援队伍、关注消防安全,进一步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形象和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安康市美术家协会、安康市摄影家协会、汉滨区文化馆举办“我与‘火焰蓝’”安康消防授旗训词三周年风采摄影绘画大赛,通过活动展现安康消防改革转隶三周年以来的队伍形象,增进社会大众对于消防工作和消防知识的了解,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展示消防安全宣传成果。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

指导单位:安康市美术家协会  安康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汉滨区文化馆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


活动须知

1.组别 

此次展览分为摄影和绘画两个组别,面向全社会范围征稿。

2.主题 

展览征稿主题为“我与‘火焰蓝’”,作者可结合个人对于安康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三年以来队伍形象、消防安全宣传等内容的认识进行创作,展示安康消防救援队伍正能量,传递消防好声音,宣传消防安全小知识。

3、作品尺寸及规范要求:

成人绘画:国画控制在四尺斗方大小;其他画种最大长度请控制在80cm以内。

少儿绘画:以8K纸张为主。

摄影作品请发送电子版原片。

绘画类作品在作品背面粘贴报名表便于评审信息核对,摄影类作品请将报名表同电子版作品一同打包发送至邮箱。

4、评奖:

对初评入围作者,将由评审专家组进行复评。复评将评选出(成人、少儿各半)一等奖作品3件;二等奖作品6件;三等奖作品9件;其余作品作者颁发优秀奖。对在少儿绘画作品中获奖的学生指导老师,设立优秀指导老师奖。

5、投稿要求:

为了便于后期展览和宣传推广,此次参展作品投稿请填写《参展作品评审表》(附件1)。绘画作品原件寄送至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宣教中心。

收件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钻石东路1号安康消防救援支队

收件人:刘纪麟

电话:17829256191

摄影作品投稿邮箱:1779368913@qq.com

6、投稿注意事项 

此次展览为公益性质,入选作品一律不退件,由主办单位公益收藏并颁发荣誉证书。未入选者请在初评结果公示后两周内在各县区消防大队取回作品,因未按期领取作品造成作品遗失、损毁等情况,由作者本人承担。参评作者须明确此条款,送展即视为接受本条款。不同意收藏的作者请勿寄送作品参评,避免纠纷。   

7、入围作者权益 

作品均参与线上网络展、线下实体场馆展览。入围作者中,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礼品,其余作品作者颁发优秀奖证书。对在少儿绘画作品中获奖的优秀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证书和奖牌。所有入围作品将分批次作为书籍插图,在汉滨区文化馆馆办《香溪》中署名刊登。

声明

1、参评、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参评者自负,并取消参展资格。

2、展览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拥有展示、收藏、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表及宣传权。凡选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3、展览主办方拥有对各项事宜的解释权。本征稿通知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