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H5页面继续操作
第四届陕西省群文干部业务技能大赛暨全省群众合唱比赛
   开放时间: 2021-09-20至2021-10-27
   活动地址:陕西省文化馆
   收费信息:0
活动详情

陕西省艺术馆、陕西省群众文化学会决定于2017年3月---9月期间开展群星风采·第四届陕西省群文干部业务技能大赛暨全省群众合唱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本次大赛旨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增强全省文化馆(站)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使命感与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全省文化(群艺)馆业务干部的专业素质,展示群文业务骨干合唱水平,扎实推进群文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参赛对象

全省各文化(群艺)馆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的在职干部,参赛的作品必须是由其本人指挥或辅导的合唱作品。

三、参赛要求

本次大赛分设老年组、青年组、少儿组,参赛曲目为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各一首(规定曲目详见附件),自选曲目内容具备民族特点,积极向上、风格新颖,传递正能量。各参赛队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辅导、领队、伴奏人员等),合唱形式不限,每首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比赛为现场伴奏,伴奏形式为乐队伴奏或钢琴伴奏均可,不支持音响伴奏(光碟或MP3)。

四、比赛时间

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初赛: 3月初---5月底,由各县(区)文化馆(站)组织业务干部进行合唱作品的编排,并举行现场初赛。按组别分别选拔1-2个合唱队参加各市组织的(暨全省分会场)现场现场复赛。

复赛:6月初---7月中旬,由各市群众艺术馆分别组织本市(暨全省分会场)现场复赛,评选出老年组、青年组、少儿组各1支合唱队参加省上决赛,于7月20日前向省艺术馆报送参加决赛合唱队作品录像光盘、报名表等相关资料。

决赛:8月初,由省艺术馆组织专家,对各市分会场评选报送的优秀合唱作品录像光盘视频进行决赛评审。各市群众艺术馆(暨全省分会场)组织复赛期间,省馆拟派相关业务干部参与活动。

颁奖:根据我省文化工作实际,择机举办群星风采·第四届陕西省群文干部业务大赛暨全省群众合唱比赛主会场展演及颁奖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大赛分设单项奖(金、银、铜、优秀奖)和组织奖。

六、活动经费

初赛、复赛所需经费由各地解决,决赛期间食宿费用由省艺术馆承担,交通费用自理。各市分会场复赛表演背景图案由省馆统一提供。

请各设市群众艺术馆(艺术中心)、各县(区)文化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我省群众合唱活动的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组织和选拔工作。务必于7月20日前,将各市(暨全省分会场)复赛按组别评选出的合唱作品录像光盘、报名表等相关资料,报送陕西省艺术馆音乐舞蹈部。

地  址: 西安市西七路279号,邮编:710003

联系人:朱宏亮   13325478299

张媛鹭  1862900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