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村文化繁荣发展,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25年“四季村歌”活动的通知》精神,县文化和旅游局拟举办全县“村歌”大赛。通过“村歌”创作与演唱,激发群众的文化自信,增强乡村凝聚力,推动“村歌+旅游”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一、活动主题
繁荣乡村文化新生活 唱响乡村振兴主旋律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永寿县委宣传部
永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永寿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各镇办文化站
三、活动形式
大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初赛拟定于2025年5月28日举行,决赛时间另行通知,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上场。
比赛结束后,按照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分别推荐至少1名选手参加6月份的咸阳市“村歌”大赛。
四、参赛要求
1.本次“村歌”大赛分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以独唱形式参赛,每位选手只能选择一首歌曲参赛。
2.参赛选手年龄范围为18岁—50岁,县内城乡男女、永寿籍人士或在永寿长期工作的党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均可报名参赛。
3.参赛作品需围绕乡村振兴、农村新貌、乡风文明、农民幸福生活等主题,展现新时代乡村的新气象、新风貌。歌曲时常不超过6分钟,需自备伴奏音乐(存储设备为U盘)、服装、道具等。鼓励原创作品(可加分)。
4.每个镇办在各辖区范围内按照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各选拔推荐至少1名选手参加,共计不少于3人。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等若干名。
六、报名方式
(除各镇办推荐的人员外)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3日(5月26日抽签)
报名(抽签)地点:县文化馆办公室
联系人:许兰兰 祝米娜
电 话:18064372600 13700205405
电子邮箱:1943880246@qq.com
附件:2025年永寿县“村歌”大赛报名表
永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