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时间: 2025-03-13至2025-03-31
活动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双湖峪街道实验路1号子洲县人民检察院
收费信息:免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增强文化自信,以诗歌的方式歌颂新时代,赞美新生活,致敬各行各业的辛勤劳动者,按照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度工作部署,陕西省文化馆拟举办“我和祖国的歌”陕西省第十一届新产业工人诗歌朗诵会,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的爱国热情和文化创造活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截止
征集形式 诗歌文本及作品视频 参赛要求 (一)作者范围 全县群众文化工作者以及各行各业的文学爱好者。 (二)作品来源 参评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并且作品未在任何互联网(包括自媒体、微信朋友圈)或纸质媒体等平台发表过,若发现抄袭、剽窃、侵权或者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评权利,收回已获得的奖励或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如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作品要求 各行各业的文学爱好者结合自身工作与生活经验,创作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劳动者的优秀作品,并制作成以诗歌朗诵为主,音诗画、音乐、小戏小品、曲艺等为辅的优秀视频作品。通过丰富多彩的舞台表演形式,歌颂新时代产业工人的精神风貌,凸显新时代产业工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伟大实践和贡献。 (一)诗歌作品 1.作品以“劳动最光荣 奋斗最美丽”为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诗歌应围绕主题表达对祖国的热爱和对劳动者的敬意,内容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 2.诗歌应符合韵律和节奏感的要求,语言精准优美、意象独特新颖、节奏韵律和谐,便 于传颂。 3.投稿信息及作品内容须具有真实性、安全性。不得弄虚作假,夸大宣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宣传邪教、迷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导向正确。 (二)短视频 1.征集作品必须导向正确,无意识形态问题,内容涉及文字必须准确。 2.朗诵作品体裁为诗歌。作品拍摄手法不限,需画面连贯、内容完整、立意新颖、表现形式不限,时长控制在5-7分钟以内。视频画面要求清晰连贯,对白、旁白和解说等均需要加配中文简体字幕。视频要求为横屏,分辨率采用1920*1080,格式为 MP4,画面中不能出现角标、水印以及任何形式的广告。 3.稿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宣传中对投稿作品进行素材编辑、修改、删减和传播。 4.所有参赛视频严禁剽窃他人作品,主办方不承担投稿作品因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次诗歌征集将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大赛中的获奖作品将择优刊登在《百花》杂志,短视频获奖作品将在陕西省文化馆视频平台展播,同时主办单位将对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投稿邮箱:874213158@qq.com 联系人:汪正 联系电话:13109213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