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华起义故事》节选——春苗破土之高塘民团与公民自治会
朗读者:刘艳
诵读内容:
1926年农历正月初八日,孙景福偷偷溜回家中过年,党团组织决定铲除这一恶贯满盈的反动分子。贫苦农民侯占魁、韩育才素以勇敢出名,自告奋勇,去刺杀孙景福。二勇士乘孙不备,突然奇袭,将孙景福刺死家中,并夺得七子开花手枪一支。华县民众无不拍手称快,渭华豪绅大为震动。处决了孙景福,在党组织领导下,1926年2月20日,成立以党团为骨干的高塘九里公民自治会,共产党员陈述善、赵和民分别担任正副会长(后由共产党员王芾南、共青团员赵得壁接替)。公民自治会主持成立了“逆产委员会”,负责查抄孙景福的贪污赃款。没收孙景福家的不动产时,孙妻六神无主、啼哭不止,找其亲家薛良臣出面讲情,表示愿以一万块银元作为保留不动产的条件。公民自治会应允,将银元作为民团经费。经高塘公民自治会选举,1926年2月20日成立了由共产党员赵和民起领导作用的高塘民团。高塘公民自治会为党在陕西领导的政权组织雏形,高塘民团为党在陕西领导的最早的农民武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