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H5页面继续操作

《渭华起义故事》第二十一期

2025-10-05 01:00:50 510

《渭华起义故事》节选——春苗破土之高塘民团与公民自治会

朗读者:刘艳

诵读内容:

1926年2月底,为避敌搜捕,赵和民、陈述善逃离华县。1927年5月,赵、陈根据中共陕甘区委书记耿炳光指示回到高塘,再抓武装。首先成立了中共民团支部(赵和民任支部书记),加强党的领导。接着公开建立了行政委员会,下设财务部、司法部和保卫部(团务部)。郝近臣、杜子正负责财务部,陈述善负责司法局,赵和民主要负责民团工作,任民团团长,陈述善任副团长。这一时期,国共合作,华县农民运动高涨,成立了华县农民自卫军,高塘民团被编入农民自卫军常备武装。高塘光秀里有个大恶霸薛良臣,拥有两座商号,其中一商号叫“维盛源”,设在高塘街,是当时高塘八大商号之一,也是土豪劣绅经常聚会之地。薛曾任民团团长,与史子衡、孙景福、王向离势力相当,号称“南霸天”。一次,薛良臣收缴了本村村民从土匪手中夺来的十支长枪,企图为其子薛尚志(培成)编一支独立连。民团闻讯,果断决定拿薛良臣开刀,夺回枪支。民团挑出二三十名忠实勇敢的团丁,将薛良臣逮捕,五花大绑,押到高塘民团,令其交出枪支。薛良臣起初态度强硬,拒不交枪,以为民团几个土包子敢把他怎样。党组织决定立即集合吉家河、高塘、南堡、前村、后村及高塘小学学生数百人召开斗争大会。大会由十五岁的种金耀(钟师统)主持。种金耀首先大声质问薛良臣为什么私自强收农民枪支,并带头高呼口号。一些人也相继发了言,痛斥薛良臣私自收缴农民枪支的罪行。大会要求薛良限期交出枪支,当众保证,找人担保。会后,民团将薛良臣押送县府,要求严加惩办。华县县长朱宪秦在群众压力下,将薛投进大牢,表示一定严办。薛良臣无可奈何,让家人乖乖交出了枪支。事后,华县县长朱宪秦对高塘民团斗争十分佩服,感叹说:“民团的年轻人厉害呀!喊口号时的乳声(指钟师统的孩子声)使我感到群众威力无穷,将薛良臣吓得魂不附体。”



来源:渭南市华州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