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自修室正常的学习秩序,充分发挥在图书馆学习的优势,满足读者的需求,创造一个环境优美、整洁有序、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办法,使用自修室的读者应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以下管理办法:
1.图书馆自修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20:15,周末、节假日10:00——16:30,请读者遵守开放时间,闭馆前请自觉离馆。
2.自修室座位随来随坐,一人一座,禁止任何占座行为。
3.自修期间离座20分钟以上,请带走自己的书籍、书包等物品,为其他读者空出座位。保存好随身携带的私人物品,凡因个人保存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自己负责。
4.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能在桌椅、墙壁、玻璃等处乱写乱画,不得擅自挪动室内桌椅,不得往窗户外扔杂物。
5.自觉保持室内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禁止在室内进食。离开时请自觉将桌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随手放入垃圾桶内。
6.自觉维护自修室的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追逐打闹。
7.自修室仅供自习使用,请勿从事与自习无关的活动。
8.自修室上座率达到85%时,读者即可前往电子阅览区自习。
9.在电子阅览区自习的读者严禁携包入内,读者不得私自拆卸、拆装、破坏计算机硬件设备,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按照图书馆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图书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禁吸烟。
渭南市图书馆
2023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