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文化润三秦”行动,用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保障新产业工人文化权益,丰富新产业工人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新产业工人融入城市和市民化进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促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宝鸡市群众艺术馆关于举办“我和祖国的歌”陕西省第九届农民工诗歌朗诵会暨新产业工人才艺展演活动分会场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抒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爱与向往。本次作品要通过丰富多彩的舞台表演样式,展现党的二十大精神,歌颂新产业工人的精神风貌,凸显新产业工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伟大实践和理想。(一)作品要求立意新颖,坚持朴实无华、风格多样、积极向上、不拘一格的主题性创作,突出时代气息、反映新产业工人精神与生活风貌(形式为诗歌、音诗画、音乐、小戏小品、曲艺等)。(二)作品倡导新产业工人本人创作,讲述自己或身边人作为城乡建设者的故事。(三)请各县区认真筛选,从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九届陕西省农民工诗歌朗诵会宝鸡分会场演出。(一)作品征集报送阶段(2023年10月初)。请各县区文化馆认真组织筛选,推荐3--5件作品,务必于10月10日之前将作品电子版、纸质版、演出视频及创作者简历等资料报送市馆。(二)分会场演出(2023年10月中下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作品征集等组织工作,按规定日期上报作品。(三)主会场演出(2023年10月底)。拟定于2023年10月27日举办“我和祖国的歌”陕西省第九届农民工诗歌朗诵会暨新产业工人才艺展演活动的音诗画活动。各单位需加强全市各级公共文化机构联动,结合工作实际,发挥优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新产业工人文化系列活动,让文化热在基层、亮在基层、暖在民心。(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按照朗诵会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积极营造活动氛围。(二)积极组织,推优选精。结合自身实际,推选出优秀作品,积极参加全市新产业工人文化活动中来,对所有参加的作品要认真审核,保证内容积极向上,体现时代展示当代新产业工人的精神风貌。
(邮件标题请注明“第九届陕西省农民工诗歌朗诵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