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职责和业务素质。12月20日至22日,由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咸阳市群众艺术馆、咸阳市非遗保护中心承办的关于学习《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暨拟推荐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培训班圆满结束。13个县区非遗保护中心负责人、非遗专干、国家级储备项目传承人5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省非遗保护中心主任杜俊杰、市文化和旅游局三级调研员杨彦文、市群众艺术馆馆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李军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会议由市文旅局公服科科长姜志伟主持。 杨彦文在致辞中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留住民族记忆,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培训班为期三天,邀请了省非遗专家研究馆员修建桥、省文化馆非遗保护部主任研究馆员白栓锁、市人大代表秦都区文化馆馆长副研究馆员赵艳妮、市非遗中心特聘专家旬邑县文化馆原馆长董天喜,分别围绕《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非遗相关案例分析、国家级非遗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及申报视频的拍摄、剪辑等内容进行全面详细的讲解。 通过本次培训,学员们受益匪浅,一致表示,一定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地方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来源:咸阳市群众艺术馆
编 辑:庞诗雨
初 审:朱小健
审 核:陈 阳
签 发:赵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