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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押金办理读者证的通知

2026-05-04 01:15:54 549

广大读者:

为推进全民阅读深入开展,引导社会大众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共建书香岐山,我馆决定面向读者开展免押金办理读者证惠民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二、办理地点

图书馆一楼图书借阅室,二楼少儿阅览室、报刊阅览室。

三、办证要求

读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均可办理读者证。

四、借阅规则

 1.每个读者证一次可借阅4册图书、4册期刊,借阅期限为21天。图书未逾期前可在我馆微信平台自主续借1次,借期为21天;期刊不可自主续借,只能来馆续借。

2.读者所借阅图书、期刊若逾期,每册每天收取逾期费0.1元(计算机管理平台自动计费)。



          2024年4月1日


来源:岐山县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