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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津好书 丨《洞穴公案:中华法系的思想实验》的真贡献

2025-08-04 06:01:10 19

文津图书设立于2004年,是国家图书馆主办并联合全国图书馆界共同参与的公益性优秀图书推荐活动。第二十届共评选文津图书20种,文津提名图书46种。这些好书涵盖多个领域,题材丰富。“文津好书”系列自第十七届推出以来,通过刊载评委、图书馆馆员和读者的阅读感受,以及作者、编辑的创作心得,向读者介绍这些优秀读物。我们会不定期设置互动话题,读者朋友们参与即有机会获得礼物。让我们一起悦读文津,品味经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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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公案:中华法系的思想实验》以中国古代的“管秋阳食人案”为原型,探讨了中国语境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绝境之下是否可以杀人救父”,孝道是否高于法律?阅读本书就像是在看中国版的“十二怒汉”,十四位虚构的古代人物围绕此案应如何定性,慷慨陈词,演绎了一场思想碰撞的盛宴。本书充满着戏剧冲突,好看,耐看,完全可以改编为电影剧本。当你为一种观点所折服,马上又会被另一种观点推倒重来。在不断的建构与解构中,我们的思考也会更加深邃,从而走出非此即彼的独断。


中国古代一直存在儒家与法家的礼法之争,现代性的法治既反对儒家的泛道德主义,以理杀人,乱挥道德大棒,以圣人的标准来要求他人,因为论心世人皆有罪。但同时也要反对法家的刻薄寡恩,严酷无情,走向机械司法,让司法官吏沦为法律机械人。因此,入罪必须讲法律,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法官不能随便造狱;但出罪可以讲道德,道德所鼓励容忍的行为,不宜认定为犯罪。法律必须给脆弱的人性提供出气孔,“人情可以抵御公权,但公权无法消灭人情”。有人视“法治”为舶来品,也有人笃信“法治”为彻底的土产品,但真理从来都是在成对错误中的一种合乎中道。法律人非常熟悉1215年英国《大宪章》的“法律至上,王在法下”,但本书却提醒我们荀子更古老的教导——“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当学者们为德国刑法学者李斯特的名言——“最好的社会的政策才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拍手叫好,本书却告诉我们儒家先贤早就认为“乱世的犯罪,责任主要在国家”,非民之过,当哀矜之。朱元璋的“治乱世用重典”本是对上古法律格言“刑罚世轻世重”的彻底歪曲与背离。


定罪量刑不是教条式的刚性逻辑推理,它需要常识和情感的调和,法律人不能傲慢地拒绝聆听普通人的智慧,西方有公民陪审团(JURY),我国有人民陪审员,中国古代讨论疑难案件亦有本书所谓的“集议制度”。当法律思维与普遍智慧相结合,疑案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无论古今中外,人类所面临的问题都有相似之处,都存在一些共同的困境。地方性的思想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普遍性的智慧。无需纠结于“他的”与“我的”区分,本质这都是“我们的”。人类思想充满着共通性,殊途同归。没有必要区分孰先孰后,谁是原创,谁是抄袭。人类无法发明道,只能发现道,道之本身就跨越时空国别,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象,万象也终将归一。地方性智慧也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开放的胸怀既包括对本土古典思想的重拾,也包括对域外的经验接纳。蓦然回首,也许外来的就是本生的,本生的也会在外土发扬光大。


一如作者所言,本书并非《洞穴奇案》的翻拍,更非东施效颦似的山寨,而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旧话新说。作者揭示了隐藏在历史长河中诸多被人忘却的宝贵法律思想。发掘被人遗忘的思想,本身就是一种贡献。人们总想构建新学问,但是真正的新学问,少之又少,绝大多数都是新瓶装旧酒。


能够贡献新瓶,就是令人瞩目的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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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图书馆



来源:岐山县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