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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文物管理所
场馆详情

平利县文物管理所历史沿革

1950年,平利民众教育馆改设为平利县文化馆后,文物管理工作由文化馆统一负责,60年代至80年代,文化馆内设兼职文物管理干部1名,1990年7月,平利县文物事业管理所成立,设专干一名,与县文化馆合署办公。2001年7月,平利县文化文物旅游局成立,局机关、文化馆、文管所合署办公,文管所混编6人;根据《平利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平办发【2007】79号),2008年4月,平利县文化文物旅游局实行局、馆、所分离,事业单位单设,文物管理所为县文化文物旅游局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人,类型为社会事务管理类(平人劳字【2008】44号),职能是全县文物保护、管理、收藏、调查、研究;2011年2月,平利县县级机构改革,文化、文物与广电合并,文物管理所隶属于平利县文化文物广电局。2014年9月,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调整,文物管理所核定编制8名(安人职函【2014】27号)。2016年1月平利县县级机构改革,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合并,文物管理所隶属于平利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其单位性质、编制、职能均未发生变化。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早八点至十二点,下午两点至六点
   场馆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新正街23附近